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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2P軟體使用申請
 
 
奉 教育部台電字第0970234829 號來函,依「台灣學術網路(TANet)管理委員會第53 次會議紀錄」決議,校園網路之使用P2P 協定相關特定軟體(如FOXY軟體等),採取「原則管制、例外開放」的管理原則辦理。
 
根據本校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辦法,為加強資訊安全及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,校園網路禁止使用P2P類型軟體(如Foxy, eMule, eDonkey, BT…等);除因公務、教學或學術研究之需求,必須以P2P軟體下載,需填寫「P2P軟體使用申請表」,經單位主管簽可後,送交資訊處列管。